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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热忌食物品胡椒、花椒、茴香、丁香、龙眼肉、白豆蔻

胃热忌食物品胡椒、花椒、茴香、丁香、龙眼肉、白豆蔻

胡椒

     性热,味辛,胃寒证宜食,胃热证忌之。《随息居饮食谱》中就曾指出:“多食动火燥液,耗气伤阴。”《本草纲目》亦说:“胡椒,大辛热,纯阳之物,肠胃寒湿者宜之,热病人食之,动火伤气,阴受其害。”所以,不仅热性胃痛者忌食,病属阴虚胃痛者也不宜服。
花椒

     又称川椒、蜀椒。性温,味辛。明代药学家李时珍

花椒
     曾说:“椒,纯阳之物,其味辛而麻,其气温以热。”故热性胃痛之人法当忌食。正如《本草经疏》所说:“肺胃素有火热,嘈杂醋心,呕吐酸水,咸不宜用。”
茴香

     无论大茴香(即八角茴香),还是小茴香,热性胃痛者皆不宜食。《本草经疏》中说:“胃肾多火,得热则呕者勿服。”《得配本草》中也告诫:“肺、胃有热者禁用。”
丁香

     性温,味辛。《得配本草》中虽说:“丁香温能和胃”,但胃热搀痛呕逆之人则忌食。正如《本草经疏》所言:“一切有火热证者忌之,非属虚寒,概勿施用。”
龙眼肉

     俗称桂圆。甘温果品,胃热当忌。《本草汇言》中指出:“甘温而润,恐有滞气,如胃热有痰有火者,又非所。”《药品化义》还说:“甘甜助火,亦能作痛。”因此,热性胃痛者,应当忌食。
白豆蔻

     辛温芳香调味食品,但胃热疼痛者忌之。正如《本草备要》所言:“肺胃火盛者禁用。”《本草经疏》也说:“凡火升作呕,因热腹痛,法咸忌之。”
     此外,热性胃痛者还应忌食辣椒、桂皮、草豆蔻、生姜、葱、洋葱、砂仁、狗肉、羊肉、白酒等。若误食这类辛辣温热食物,更会助长胃热,加重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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