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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永年_卷一_全本新注《聊斋志异》

金永年_卷一_全本新注《聊斋志异》

利津金永年[1] ,八十二岁无子。媪亦七十八岁,自分绝望[2].忽梦神告曰:“本应绝嗣,念汝贸贩平准[3] ,赐予一子。”醒以告媪。媪曰:“此真妄想,两人皆将就木[4] ,何由生子?”无何,媪腹震动;十月,竟举一男。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 利津:今山东省利津县。

[2] 自分:自料。

[3] 平准:公平。

[4] 就木:进入棺木,指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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