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豢蛇_卷四_全本新注《聊斋志异》

豢蛇_卷四_全本新注《聊斋志异》

泗水山中[1] ,旧有禅院[2] ,四无村落,人迹罕及,有道士栖止其中[3].或言内多大蛇,故游人益远之。一少年入山罗鹰。入既深,无所归宿;遥见兰若[4] ,趋投之。道士惊曰:“居士何来[5] ?幸不为儿辈所见!”即命坐,具■粥。食未已,一巨蛇入,粗十余围,昂首向客,怒目电■[6].客大惧。

道士以掌击其额,呵曰:“去!”蛇乃俯首入东室。婉蜒移时,其躯始尽;盘伏其中,一室尽满。客大惧,摇战。道士曰:“此平时所豢养。有我在,不妨;所患者,客自遇之耳。”客甫坐,又一蛇入,较前略小,约可五六围。

见客遽止,■■吐舌如前状[7].道士又叱之,亦入室去。室无卧处,半绕梁间,壁上土摇落有声。客益惧,终夜不寝。早起欲归,道士送之。出屋门,见墙上阶下,大如盎盏者,行卧不一。见生人,皆有吞噬状。客惧,依道士时腋而行,使送出谷口,乃归。

余乡有客中州者[8] ,寄居蛇佛寺。寺僧具晚餐,肉汤甚美,而段段皆圆,类鸡项。疑,问寺僧:“杀鸡几何遂得多项?”僧曰:“此蛇段耳。”客大惊,有出门而哇者[9].既寝,觉胸上蠕蠕;摸之,则蛇也。顿起骇呼。僧起曰:“此常事,乌足骇怪[10]!”因以火照壁间,大小满墙,塌上下皆是也。

次日,僧引入佛殿。佛座下有巨井,井中有蛇,粗如巨瓮,探首井边而不出。

■火下视,则蛇子蛇孙以数百万计,族居其中。僧云,“昔蛇出为害,佛坐其上以镇之,其患始平”云。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 泗水:县名。今属山东省。

[2] 禅(chán 蝉)院:佛教寺院。禅,梵文音译“禅那”的略称。

[3] 道士:此指僧徒。宗密《盂兰盆经疏》下:“佛教初传此方,呼僧为道士。”

[4] 兰若:梵语“阿兰若”音译,简称兰若。佛教僧徒静修处,因泛指一般佛寺。此指上文所云“禅院”。

[5] 居士:佛教称居家信佛的人为唇士,也作为对普遍人的敬称。

[6] 怒目电■(c ōng■):愤怒的目光象闪电一样。语出张协《七命》。

电■,如电光闪烁。■,目光。

[7] ■■(shǎnsh ǎn 闪闪):闪闪,闪烁。

[8] 中州:指令河南一带。古时分中国全境为九州(见《尚书。禹贡》),而豫州(今河南一带)居中,因称。

[9] 哇:呕吐。

[10]乌: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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