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_卷二_全本新注《聊斋志异》
江南梅孝廉耦长[1] ,言其乡孙公,为德州宰[2] ,鞫一奇案。初,村人有为子娶妇者[3] ,新人入门,戚里毕贺。饮至更余,新郎出,见新妇炫装,趋转舍后。疑而尾之。宅后有长溪,小桥通之。见新妇渡桥径去,益疑。呼之不应。
遥以手招婿;婿急趁之,相去盈尺,而卒不可及。行数里,入村落。
妇止,谓婿曰:“君家寂寞,我不惯住。请与郎暂居妾家数日,便同归省。”
言已,抽簪叩扉,轧然有女童出应门。妇先入。不得已,从之。既入,则岳父母俱在堂上。谓婿曰:“我女少娇惯,未尝一刻离膝下,一旦去故里,心辄戚戚。今同郎来,甚慰系念。居数日,当送两人归。”乃为除室,床褥备具,遂居之。
家中客见新郎久不至,共索之。空中惟新妇在,不知婿之所往。由此遐迩访问,并无耗息。翁媪零涕,谓其必死。将半载,妇家悼女无偶,遂请于村人父,欲别醮女。村人父益悲,曰:“骸骨衣裳无可验证,何知吾儿遂为异物[4] !纵其奄丧[5] ,周岁而嫁当亦未晚,胡为如是急也!”妇父益衔之,讼于庭。孙公怪疑,无所措力,断令待以三年,存案遣去。
村人子居女家,家人亦大相忻侍。每与妇议归,妇亦诺之,而因循不即行。
积半年余,中心徘徊,万虑不安。欲独归,而妇固留之。一日,合家惶遽,似有急难。仓卒谓婿曰:“本拟三二日遣夫妇偕归。不意仪装未备,忽遂闵凶[6];不得已,即先送郎还。”于是送出门,旋踵急返,周旋言动,颇甚草草。方欲觅途行,回视院宇无存,但见高家。大惊,寻路急归。至家,历言端末,因与投官陈诉。孙公拘妇父谕之,送女于归[7] ,始合卺焉[8].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 江南:清顺治二年(1645),改明南直隶置江南省,辖令江苏、安徽省地。康熙六年分置江苏、安徽两省。以后习惯上仍称这两省为江南。梅的家乡宣城原隶江南省宁国府,故称其为江南人。梅孝廉耦长:梅庚,字耦长,宣城(今安徽宣城县)人,康熙二十年辛酉(1681)科举人。屡试进士不第。
曾任浙江泰顺县知县,不久辞归。梅工诗,善八分书,画亦旷逸有致,为王士所推重。有《天逸阁集》。见《清史稿。文苑传》。
[2] 德州:今山东省德州市,明清时为德州。宰,州县长官通称宰。孙公,待考。
[3] “村人”句:此据铸雪斋抄本,底本无者字。
[4] 为异物:指死去。贾谊《鹏鸟赋》:“化为异物兮,又何足患?”[5]奄丧:猝死。奄;急,突然。
[6] 忽遘闵凶:忽遇忧患。《左传。宣公十二年》:“楚少宰如晋师曰:”
寡君少遭闵凶。‘“
[7] 于归:本指女子出嫁。《诗。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郑笺:“于,往也。”朱注:“妇人谓嫁日归。”这里指新妇重返夫家。[8]合卺:婚礼中最后一项仪式,因以指成婚。详《娇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