斫蟒_卷二_全本新注《聊斋志异》
胡田村胡姓者[1] ,兄弟采樵,深入幽谷。遇巨蟒,兄在前,为所吞;弟初骇欲奔,见兄被噬,遂奋怒出樵斧,斫蛇首。首伤而吞不已。然头虽已没,幸肩际不能下。弟急极无计,乃两手持兄足,力与蟒争,竟曳兄出。蟒亦负痛去。视兄,则鼻耳俱化,奄将气尽[2].肩负以行,途中凡十余息,始至家。
医养半年,方愈至今面目皆瘢痕,鼻耳惟孔存焉。噫!农人中,乃有弟弟如此者哉[3] !或言:“蟒不为害,乃德义所感。”信然!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 胡田村:在今淄博市张店区。今作湖田。
[2] 奄(yan 淹)将气尽:气息微弱,将要断气。奄,气息奄奄。
[3] “乃有”句:竟有这样好弟弟。乃,竟。弟弟,读作“悌弟”。悌,敬事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