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起源 第四章 自然选择;即最适者生存
自然选择——它的力量和人工选择力量的比较——它对于不重要性状的力量——它 对于各年龄和雌雄两性的力量——性选择——论同种的个体间杂交的普遍性——对自然 选择的结果有利和不利的诸条件,即杂交、隔离、个体数目——缓慢的作用——自然选 择所引起的绝灭——性状的分歧,与任何小地区生物的分歧的关联以及与归化的关联— —自然选择,通过性状的分歧和绝灭,对于一个共同祖先的后代的作用——一切生物分 类的解释——生物体制的进步——下等类型的保存——性状的趋同——物种的无限繁生 ——提要。 前章简单讨论过的生存斗争,对于变异究竟怎样发生作用呢?在人类手里发生巨大 作用的选择原理,能够应用于自然界吗?我想我们将会看到,它是能够极其有效地发生 作用的。让我们记住,家养生物有无数轻微变异和个体差异,自然状况下的生物也有程 度较差的无数轻微变异和个体差异;同时也要记住遗传倾向的力量。在家养状况下,可 以确切他说,生物的整个体制在某种程度上变为可塑性的了。我们几乎普遍遇见的家养 生物的变异,正如胡克和阿萨·格雷所说的,不是由人力直接产生出来的;人类不能创 造变种,也不能防止它们的发生;他只能把已经发生了的变种加以保存和累积罢了,人 类在无意中把生物放在新的和变化中的生活条件下,于是变异发生了;但是生活条件的 相似的变化可以而且确实在自然状况下发生。我们还应记住,生物的相互关系及其对于 生活的物理条件的关系是何等复杂而密切;因而无穷分歧的构造对于生活在变化的条件 下的生物总会有些用处。既然对于人类有用的变异肯定发生过,那末在广大而复杂的生 存斗争中,对于每一生物在某些方面有用的其他变异,难道在连续的许多世代过程中就 不可能发生吗?如果这样的变异确能发生(必须记住产生的个体比可能生存的为多), 那么较其他个体更为优越(即使程度是轻微的)的个体具有最好的机会以生存和繁育后 代,这还有什么可以怀疑的呢?另一方面,我们可以确定,任何有害的变异,即使程度 极轻微,也会严重地遭到毁灭。我把这种有利的个体差异和变异的保存,以及那些有害 变异的毁灭,叫作“自然选择”,或“最适者生存”。无用也无害的变异则不受自然选 择的作用,它或者成为彷徨的性状,有如我们在某些多形的物种里所看到的,或者终于 成为固定的性状,这是由生物的本性和外界条件来决定的。 有几位著者误解了或者反对“自然选择”这一用语。有些人甚至想像自然选择可以 诱发变异,其实它只能保存已经发生的、对生物在其生活条件下有利的那些变异而已。 没有人反对农学家所说的人工选择的巨大效果;不过在这种情形下,必须先有自然界发 生出来的个体差异,然后人类才能依照某种目的而加以选择。还有一些人反对选择这一 用语,认为它含有这样的意义:被改变的动物能够进行有意识的选择;甚至极力主张植 物既然没有意志作用,自然选择就不能应用于它们!照字面讲,没有疑问,自然选择这 一用语是不确切的;然而谁曾反对过化学家所说的各种元素有选择的亲和力呢?严格地 实在不能说一种酸选择了它愿意化合的那种盐基。有人说我把自然选择说成为一种动力 或“神力”;然而有谁反对过一位著者说万有引力控制着行星的运行呢?每一个人都知 道这种比喻的言同包含着什么意义;为了简单明了起见,这种名词几乎是必要的,还有, 避免“自然”一字的拟人化是困难的;但我所谓的“自然”只是指许多自然法则的综合 作用及其产物而言,而法则则是我们所确定的各种事物的因果关系。只要稍微熟习一下, 这些肤浅的反对论调就会被忘在脑后了。
对正在经历着某些轻微物理变化、如气候变化的一处地方加以研究,我们将会极好 地理解自然选择的大致过程。气候一发生变化,那里的生物比例数几乎即刻就要发生变 化,有些物种大概会绝灭,从我们所知道的各地生物的密切而复杂的关系看来,可以得 出如下的结论:即使撇开气候的变化不谈,生物的比例数如果发生任何变化,也会严重 地影响其他生物。如果那地区的边界是开放的,则新类型必然要迁移进去,这就会严重 地扰乱某些原有生物间的关系。请记住:从外地引进来一种树或一种哺乳动物的影响是 何等有力;对此已有所阐明。但是,在一个岛上,或在一处被障碍物部分环绕的地方, 如果善于适应的新类型不能自由移入,则该处的自然组成中就会腾出一些地位,这时如 果某些原有生物按照某种途径发生了改变,它们肯定会把那里填充起来;因为如果那区 域允许自由移入,则外来生物早该取得那里的地位了。在这种情形下,凡轻微的变异, 只要在任何方面对任何物种的个体有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