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比它此后所处的环境更为重要。
关于两性生殖质发育不完全的杂种的不育性,情形似乎颇不相同。我已经不止一次 地提出过大量的事实,示明动物和植物如果离开它们的自然条件,它们的生殖系统就会 极其容易地受到严重的影响。事实上这是动物家养化的重大障碍。如此诱发的不育性和 杂种的不育性之间,有许多相似之点。在这二种情形里,不育性和~般的健康无关,而 且不育的个体往往身体肥大或异常茂盛。在这二种情形里,不育性以各种不同的程度出 现;而且雄性生殖质最容易受到影响;但是有时雌性生殖质比雄性生殖质更容易受到影 响。在这二种情形里,不育的倾向在某种范围内和分类系统的亲缘关系是一致的,因为 动物和植物的全群都是由于同样的不自然条件而招致不孕的;并且全群的物种都有产生 不育杂种的倾向。另一方面,一群中的一个物种时常会抵抗环境条件的巨大变化,而在 能育性上无所损伤;而一群中的某些物种会产生异常能育的杂种,如未经试验,没有人 能说,任何特别的动物是否能够在栏养中生育,或者任何外来植物是否能够在栽培下自 由地结籽;同时他未经试验也不能说,一属中的任何二个物种究竟能否产生或多或少是 不育的杂种。最后,如果植物在几个世代内都处在不是它们的自然条件下,它们就极易 变异,变异的原因似乎是部分地由于生殖系统受到特别的影响,虽然这种影响比引起不 育性发生时的那种影响为小。杂种也是如此,因为正如每一个试验者所曾观察到的,杂 种的后代在连续的世代中也是显著易于变异的。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当生物处于新的和不自然的条件之下时,以及当杂种从二个 物种的不自然杂交中产生出来时,生殖系统都在一种很相似的方式下蒙受影响,而与一 般健康状态无关。在前一种情形下,它的生活条件受到了扰乱,虽然这常常是我们所不 能觉察到的那种很轻微的程度;在后一种情形下,也就是在杂种的情形下,外界条件虽 然保持一样,但是由于二种不同的构造和体质,当然包括生殖系统在内,混合在一起, 它的体制便受到扰乱。因为,当二种体制混合成为一种体制的时候,在它的发育上,周 期性的活动上,不同部分和器官的彼此相互关联上,以及不同部分和器官对于生活条件 的相互关系上,没有某种扰乱发生,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杂种能够互相杂交而生育, 它们就会把同样的混成体制一代一代地传递给它们的后代,因此,它们的不育性虽有某 种程度的变异,但不致消灭;这是不足为奇的。它们的不育性甚至还有增高的倾向,如 上所述,这一般是由于过分接近的近亲交配的结果。维丘拉曾大力主张上述观点,即杂 种的不育性是二种体质混合在一起的结果。
必须承认,根据上述的或任何其他的观点,我们并不能理解有关杂种不育性的若干 事实;例如,从互交中产生的杂种,其能育性并不相等;或如,偶然地、例外地与任何 一个纯粹亲种密切类似的杂种的不育性有所增强。我不敢说上述的论点已经接触到事物 的根源;为什么一种生物被放置在不自然的条件下就会变为不育的,对此还不能提供任 何解释。我曾经试图阐明的仅仅是,在某些方面有相似之处的二种情形,同样可以引起 不育的结果,——在前一种情形里是由于生活条件受到了扰乱,在后一种情形里是由于 它们的体制因为二种体制混合在一起而受到了扰乱。
同样的平行现象也适用于类似的、但很不相同的一些事实。生活条件的微小变化对 于所有生物都是有利的,这是一个古老的而且近于普遍的信念,这种信念是建筑在我曾 在他处举出的大量证据上的。我看到农民和艺园者就这样做,他们常常从不同土壤和不 同气候的地方交换种籽、块根等等,然后再换口来。在动物病后复元的期间,几乎任何 生活习性上的变化,对于它们都是有很大利益为。还有,关于无论植物或动物,已经极 明确地证实了,同一物种的、但多少有所不同的个体之间的杂交,会增强它们的后代的 生活力和能育性;而且最近亲属之间的近亲交配,若连续经过几代而生活条件保持不变, 几乎永远要招致身体的缩小、衰弱或不育。
因此,一方面,生活条件的微小变化对于所有生物都有利;另一方面,轻微程度的 杂交,即处于稍微不同的生活条件之下的、或者已有微小变异的同一物种的雌雄之间的 杂交,会增强后代的生活力和能育性。但是,如我们曾经看到的,在自然状态下长久习 惯于某些同一条件的生物,当处于相当变化的条件之下时,如在栏养中,屡屡会变为多 少不育的;并且我们知道,二个类型如果相差极远,或为不同的物种,它们之间的杂交 几乎常常会产生某种程度不育的杂种。我充分确信,这种双重的平行现象决不是偶然或 错觉。一个人如果能够解释为什么大象和其他很多动物在它们的乡土上仅仅处于部分的 栏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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