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华玉生活网 >> 读书 >> 古籍 >> 五经 >> 《礼记》 >> 正文>> 繁体中文

子柳之母死(1)_《礼记》注释本_四书五经

子柳之母死(1)_《礼记》注释本_四书五经
  ——君子不取不义之财
  【原文】
  子柳之母死(2)。子硕请具③。子柳曰:“何以哉?”子硕曰:“请粥庶弟子母(4)。”子柳曰:“如之何其粥人子母(5),以葬其母也?不可。”即葬。子硕欲以赙布之余具祭器(6)。子柳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家于丧(7),请班诸兄弟之贫者(8)。”
  【注释】
  ①本节选自《檀弓》上。②子柳:鲁国人。③子硕(shi):子 柳的弟弟。具;备办。这里指备办丧葬的器用。(4)粥(yU):同“鬻”,卖 庶弟:父亲的妾所生的年幼的儿子。⑤如之何:怎么。其:语气助词,没 有实义。(6)赙(fU)布:送给丧家助葬的钱帛。(7)家:意思是充作 家用。(8)班:分发。诸:之于,给……。之:代同,指剩下的钱帛。
  【译文】
  子柳的母亲去世了,子硕请求备办丧葬的器用。子柳说:“用 什么来备办呢了”子硕回答道:“请把庶弟的母亲卖了。”子柳说: “怎么可以卖掉别人的母亲,用得来的钱安葬自己的母亲呢?不 行。”安葬之后,子硕想用别人送来助葬剩下的钱帛备办祭祀器物。 子柳说:“不能这样。我听说,君子不惜丧葬之事以利其家,辽是 聂我把剩下的钱帛分发给贫穷的兄弟们吧。”
  【读解】
  借机发财,是势利之人的心态。只要机会出现,有利可图,便 会削尖脑袋往里钻,管他正当不正当、仁义不仁义,绝不会放过任何一点借机发财的时机。
  那么,君子就不爱财了?非也。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就 是说,君子和小人都爱财,这大概是人的天性。但是,君子和小 人的分野在于:一个取财有道,一个取财无道;一个是正当的,一 个是不义的。这个差别虽然不能说是天壤之别,却也是原则的差 别。
  君子既要顾自己的利益,也要考虑别人的利益,凭自己的正 当劳动获取理应得到的财物,比如孔子收取学生的“束修”(干 肉)。小人则只顾自己,不顾别人,发不义之财是常事,把自己的 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也不少见。 记住这个原则差别,约束自己非份的发财欲望,肯定会使自 己变得好起来。
  

《礼记》注释本下载 :www.ruida.org/Soft/book/6389.shtml

  • 扩展阅读
  • 上一篇文章:
  • 【返回网站首页】 【返回《礼记》】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
    文章 软件 电影 商品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服务声明 | 充值中心| 华安五金电器 | 收费标准| 论坛| 留言| 实用查询| 会员中心| 下载帮助| 设为首页|

    技术支持:瑞达科技 即时交谈QQ:237013889 QQ群:13810759 E-Mail:237013889@qq.com
    非盈利网站,如有侵权,请来信来电告知,第一时间处理,谢谢!
    桂ICP备17008104号 华玉生活网网站统计
    t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