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第六十三卦 既济 水火既济 坎上离下 _《易经》六十四卦
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 初吉,柔得中也。终止则乱,其道穷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预防之。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
象曰:曳其轮, 义无咎也。
六二:妇丧其□,勿逐,七日得。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象曰:三年克之,惫也。
六四:繻有衣袽,终日戒。
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①祭,实受其福。
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上六:濡其首,厉。
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
□ = 上髟 下弗
□① = 礻 + 龠
既济卦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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