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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有五,不顾父母_离娄下_《孟子》注释本_四书五经来源于瑞达网 | |
http://www.hy928.net/ 2022/10/28 佚名 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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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①,不顾父母之养,一 不孝也;博养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 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②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③,四 不孝也;好勇斗很④,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注释】 ①四支:即四肢。②从:同“纵”。③戮:羞辱。④很:同 “狠” 【译文】 孟子说:“通常认为不孝的情况有五种:四肢懒惰,不管赡养 父母,这是第一种;酗酒聚赌,不管赡养父母,这是第二种;贪 吝钱财,只顾老婆孩子,不管赡养父母,这是第三种;放纵#色 享 乐,使父母感到羞辱,这是第四种;逞勇好斗,连累父母,这 是第五种。” 【读解】 这五种不孝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三种不孝又有所不 同,加起来,不就是“不孝有八”了吗? 对于我们今天的人来说,这五种不孝的情况都仍然程度不同 地存在着,但其中最为典型,最切中时弊的恐怕是第三种了: 好财货,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 新闻媒介报道也罢,漫画讽刺也罢,街谈巷议也罢,这一类 事情的确是见得很多了。 养下不养上。下是“小皇帝”,上是“老长工”。 这些人怎么就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老啊,而“小皇 帝”又会有他们自己的“小皇帝”。 自己不就成为“老长工”了吗? 如此恶性循环,岂不悲哉! 可见,提倡孝敬父母,强调赡养父母,人人有责,到今天不 仅没有过时,反而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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