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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问第三十六来源于瑞达网 | |
http://www.hy928.net/ 2018/2/1 佚名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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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之丧,既练矣,有期之丧,既葬矣,则带其故葛带,?期之?,服其功 衰。有大功之丧,亦如之。小功,无变也。 麻之有本者,变三年之葛。既练,遇麻断本者,于免,?之;既免,去?。 每可以?必?,既?,则去之。 小功不易丧之练冠,如免,则?思缌小功之?,因其初葛带。缌之麻,不变 小功之葛;小功之麻,不变大功之葛。以有本为税。 殇长、中,变三年之葛。终殇之月算,而反三年之葛。是非重麻,为其无卒 哭之税。下殇则否。 君为天子三年,夫人如外宗之为君也。世子不为天子服。君所主,夫人、妻、 大子适妇。大夫之适子为君,夫人,大子,如士服。 君之母,非夫人,则群臣无服。唯近臣及仆骖乘从服,唯君所服,服也。公 为卿大夫锡衰以居,出亦如之。当事则弁?。大夫相为,亦然。为其妻,往则服 之,出则否。 凡见人无免?,虽朝于君,无免?。唯公门有税齐衰。《传》曰:“君子不 夺人之丧,亦不可夺丧也。”《传》曰:“罪多而刑五,丧多而服五,上附下附 列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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